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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/03/30

全球第一辆开源汽车

全球第一辆开源汽车
这就是由三位荷兰(上次那台超级公交车好像也是荷兰的吧?)工程师(Delft, Eindhoven和Enschede)开发研制的世界第一辆开源汽车:装备零排放的氢燃料引擎,双门四座。因为采用开放源代码方式开发,所有技术参数和图纸都可以在他们的网站上找到(c,mm,n website)。中国的汽车厂商可要抓住机会好好学习啊!顺便学习一下WIKI上有关开放源代码的概念(供大家在“学习”时参考):

开放原始码的定义由Bruce Perens(曾是Debian的创始人之一)定义如下:

* 自由再散布(Free Distribution):允许获得原始码的人可自由再将此原始码散布。
* 原始码(Source Code):程序的可执行档在散布时,必需以随附完整原始码或是可让人方便的事后取得原始码。
* 衍生著作(Derived Works):让人可依此原始码修改后,在依照同一授权条款的情形下再散布。
* 原创作者程序原始码的完整性(Integrity of The Author’s Source Code):意即修改后的版本,需以不同的版本号码以与原始的程序码做分别,保障原始的程序码完整性。
* 不得对任何人或团体有差别待遇(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):开放原始码软件不得因性别、团体、国家、族群等设定限制,但若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为例外(如:美国政府限制高加密软件的出口)。
* 对程序在任何领域内的利用不得有差别待遇(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):意即不得限制商业使用。
* 散布授权条款(Distribution of License):若软件再散布,必需以同一条款散布之。
* 授权条款不得专属于特定产品(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):若多个程序组合成一套软件,则当某一开放原始码的程序单独散布时,也必需要符合开放原始码的条件。
* 授权条款不得限制其他软件(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):当某一开放原始码软件与其他非开放原始码软件一起散布时(例如放在同一光碟片),不得限制其他软件的授权条件也要遵照开放原始码的授权。
* 授权条款必须技术中立(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-Neutral):意即授权条款不得限制为电子格式才有效,若是纸本的授权条款也应视为有效。


(via:First Open-Source Car Unveile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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